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科技部负责同志对制定《若干措施》的基本考虑和主要举措等进行了解读。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年科技人才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生力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青年科技人才规模快速增长,源源不断充实科技人才队伍。培养用好青年科技人才,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意义重大。 据介绍,《若干措施》的制定涉及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多个方面,包括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职业早期支持、突出大胆使用、促进国际化发展、构建长效机制等。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注重务实管用,是《若干措施》起草工作着力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具体而言,《若干措施》出台了一些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的“硬举措”。 一是在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方面。规定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急科技攻关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承担颠覆性技术创新任务,不纳入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限项统计范围。稳步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将资助项目数占比保持在45%以上,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 二是在深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方面。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进一步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并不设职称、学历限制。对组织实施高效、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的优秀青年科研团队通过直接委托进行接续支持。经费使用可实行包干制。 三是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方面。鼓励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青年科技人才的结构比例、领衔承担科研任务、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等培养使用情况纳入科技创新基地绩效评估指标,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四是在青年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方面。明确要求不把论文数量和人才称号作为机构评价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科技人才的考核评价指标。(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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